被投訴的連鎖髮型屋在尖沙嘴及元朗約有六間分店,由一間公司持有。其中一名已離職髮型師郭小姐(化名)表示,早年在該公司任職髮型助理,後晉升髮型師。她指公司以開分店為由,游說當分店經理,但要先入股,可按比例分發花紅。她因沒資金,公司稱可借錢,並安排她到律師樓簽署借款協議書。
郭小姐指,公司借款7萬元當作她入股資金,雖然每月約有2,000至3,000元花紅,但每月需從中扣除約2,000元償還,她曾拒絕,「公司話唔簽就當唔做,仲要畀番一個月通知金公司」。後來她離職,卻遭追討5萬多元欠款。髮型師張先生(化名)則被游說以每月600元供股,合共逾3萬元,同樣被威脅不入股便解僱,去年底辭職後也被追討約2萬元供股費。
另一髮型師陳小姐(化名)稱,入股時要簽署管理協議書,但其實與普通員工無異,沒有決策權,甚至待遇更差,如病假有醫生紙仍被扣錢、股東會遲到一分鐘罰1,000元。髮型師區小姐(化名)先自資12萬元當「股東」後,再被游說三次注資入股,要借款約34萬元,「但股東權益乜都冇」,公司更在借款協議書列明收取利息,涉嫌無牌放債。
協助四人的工黨屯門區議員譚駿賢表示,涉事連鎖髮型屋涉嫌以不同理由「𠱁員工落叠」當「股東」,變相假自僱,逃避僱主責任,而員工當上股東後無實權,更是名不副實。他指翻查公司註冊處資料,涉事髮型屋股東名冊根本沒任何新增改動,質疑事件涉嫌詐騙,稍後會聯同四人報警求助。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