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蒞賓更指,阿里經營情況複雜,上市後或涉訴訟,一旦董建華成為被告,將造成不良的政治影響及損害中國國際形象,希望董建華辭去其在阿里的職務,並請馬雲於阿里上市前改組獨董人選。阿里發言人對此不作評論。董建華亦透過發言人回應,因為阿里正準備申請在美國上市,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規則,在這段期間,他不會就事件作評論。
法律界人士梁永鏗表示,作為獨立董事需要為公司起監察作用,公司一旦惹上官非,所有董事的責任均等,他補充,以前香港亦曾有上市公司被控,所有董事都成為被告,因此日後阿里若涉及法律訴訟,董建華絕對有可能成為被告。
另外,《華爾街日報》文章指,近期馬雲牽頭的交易一宗接一宗,例如早前馬雲聯同史玉柱、以及馬雲有份成立的雲溪投資,以65億元人民幣投資深圳上市的華數傳媒兩成新股,但資金主要來源是由阿里借出,被指涉及潛在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