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管治權|《泰晤士報》促英籍法官集體總辭:英籍法官為被破壞的體制提供合法性
英籍法官司法獨立全面管治權
目前香港終審法院設有10名英籍非常任法官,文章形容英籍法官是少數中國政府在後殖民時期,尚未「開刀」的香港現狀,原因是他們可為香港司法制度粉飾太平,提供合法性,是香港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關鍵,尤其是去年北京強推港版國安法後,令這變得更加重要。
文章指,過往外界期望英籍法官可在中國採取行動時,出手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和法治,但中國徹底破壞香港民主的行徑,已從根本上改變這假設。文章引述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成員羅冠聰指,英籍法官如今只是為「不正當的權力」塗脂抹粉,指出在國安法面前不可能「捍衞真正的公義」。此外,行政長官如今已有權力在質疑法官決定時,把國安法案件移交中國審理。
文章形容英籍法官「在體制內改變」的幻象已消失,認為他們應團結起來,不再向被破壞的制度提供權威,為此應該集體辭職,並要求恢復香港的司法獨立,他們認為,此舉的意義將遠高於擺出一個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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