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玲諗完覺得,對方跟佢咁多年,「我就同佢講,不如咁啦,一人一半,我畀首期,佢供樓,圍番條數,佢可以住大咗又舒服咗,唔使擔心首期」。玲玲負責出糧,知佢收入應付到,當係一齊投資,業權各半,如果要賣樓,無論賺蝕都一人一半,不過玲玲諗住長線收租。
結果佢哋以770萬元,買入西灣河嘉亨灣2座低層G室,實用面積498方呎,玲玲畀咗一半樓價做首期,即約385萬元,每個月就由呢位忠心員工去供,假設息率2.15厘,分25年還,月供約1.66萬蚊。
供完樓,始終業權各半,單位原租約2.2萬蚊,當熟人價月租1.8萬蚊,忠心員工每月交番9,000蚊租金畀玲玲師傅。呢招確係一家便宜兩家着,大家要學嘢。
李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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