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任職柴灣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的被告何國璋(28歲),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現獲准保釋候判。裁判官林嘉欣決定先索取被告的感化官及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14日始判刑。
事發於今年4月17日早上9時,小巴司機李先生陪同母親到上述急症室接受身體檢查時,赫見布簾伸出一隻握着iPhone的手,伸到事主(21歲)兩腳之間偷影裙底,更發出「嚓」一聲。李隨即跑到隔鄰診症室,見一名身穿白袍、戴上口罩的男醫生正匆忙離去。李馬上通知事主,事主不知被偷拍,感到害怕,並擔心裙底照會被公開,決定報警。另有女市民指出,事發時被告曾在隔鄰的診症室徘徊。
被告隨後接受警方查問,最初訛稱於前一晚在尖沙嘴遺失手機,後來改口承認因一時好奇下偷拍事主裙底,並已將電話棄掉在醫院附近的山坡,警方終在山坡起回涉案手機。
案件編號:ESCC36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