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廠爆炸工人亡 家屬入稟索償

蘋果日報 2016/09/14 13:53

李隘新郭新蘭清遠荳付廠豆腐廠爆炸

八鄉一間豆腐廠於2013年10月發生爆炸,造成1死4傷。死者李隘新的遺產執行人及受養人代表郭新蘭,入稟高院,控告經營清遠荳付廠的麥敏堅,指被告疏忽及違反合約、責任。
意外後豆腐廠東主因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及《鍋爐及壓力容器條例》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翌年被判罰款18.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