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羅德泉指出,示威者不能剝奪他人行使基本權利,各被告與其他示威者衝進場內,令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林瑞麟狼狽離開,論壇中斷,兩派支持者互相指罵,有參加論壇的人士擔心殃及池魚,提早離場。裁判官認為各被告行為不受管束,叫人討厭,他們已破壞社會安寧,擾亂公共秩序。
長毛直言,他從不為私利犯法,如獲保釋,晚上會到特首候選人答問大會示威,他願意賠償4,150元維修費。裁判官指當日是最後一場諮詢會,他質疑各被告為何不用正常的方法表達意見?長毛則稱,當日是假諮詢,他在論壇場外排隊等候後補空位,知悉早已抽籤決定誰上台發言,他們惟有用示威方法表達意見。辯方又指,大律師公會多次聲明,指替補機制違憲,其他被告公民抗命而觸犯法律屬情有可原。
本身是學聯成員的陳、鄧兩人在庭外表示會上訴,又認為昨日是香港的黑暗一日,因一天內有數宗政治檢控。
案件編號:KCCC367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