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公會主席施穎茵指出,是次指引鼓勵業界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當途徑,方便他們使用銀行服務。
《指引》提到,銀行若果未來添置新設施,均須符合建議內容;就現有設施,由於部份需要改動現有系統,或添置新配備方能執行,銀行可於6個月至1年內處理較易執行的措施,其他分階段執行,冀望於3年內全面落實《指引》所列措施。
該《指引》共列出19項銀行需要遵從的建議,包括須提供永久斜道、低櫃位服務枱或會客室、提供點字或特大字體月結單、低櫃位ATM、無障礙網頁等,尚有多個細項。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指出,銀行須落實上述《指引》,與此同時亦應該訓練銀行前線員工,甚至是鼓勵他們學手語,或招聘員工時考慮這項技能,亦須致力提升ATM無障礙程度,例如提供聲音導航等。
■記者周家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