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梁先生投訴稱,他上月底從月結單發現一項一百零二元的不明帳項,遂致電發卡銀行查詢,獲覆屬Circle的分期供款,但他只記得曾於今年一月底在金鐘地鐵站內的Circle店辦理手機攜號碼轉台,以信用卡簽帳支付三百多元,並無以分期付款購物。
簽名有點相似
他其後向Circle查詢,獲覆他攜號轉台當日晚上,有一混血兒到該店購買總值一千二百多元貨物,用信用卡簽帳分期付款。他說,Circle證實帳單非其本人所簽,他恐再有人用假卡繼續簽帳,即時通知銀行有關事件和停用其信用卡,並報警求助。事後他從銀行取得分期付款表格,發現表格上簽名與他的簽名有點相似。
未能辨識假卡
他說,他曾向Circle查詢是否需負擔有關費用,但職員答覆含糊:「佢哋都肯定唔係我簽啦,責任都唔係我身上,佢哋職員都辨別唔到係假卡,千幾蚊簽帳又冇同嗰個人對身份證。」他指銀行和警方現仍跟進其個案,未有結果,銀行亦只允暫時「HOLD住條數」。「最終我使唔使要供款先?搞到我都唔知點算好」。
Circle客戶服務部回應本報查詢時稱,投訴人當日下午在金鐘地鐵站分店,以信用卡簽帳辦理轉台事宜,同日晚上,該分店再接獲以同一張信用卡以分期付款方式簽帳購買數張儲值卡和充電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