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警被爆藉錄口供套料 鄒家成批反向調查清算家屬

蘋果日報 2020/09/28 18:14

12港人送中香港警察鄒幸彤鄒家成

12名涉潛逃港人被扣留深圳超過一個月,37日的刑事拘留期將於本周後期屆滿,但家屬至今無法接觸12名港人,跟進事件的關注組昨日(27日)批評警方接獲家屬報案後僅向家屬「套料」,未有正視家屬要求調查內地海警有否跨境執法問題。協助者質疑,警方現時不能獨立於內地公安,針對案件採取行動,重申無論警方向哪一個方向調查,被捕人都有權利接觸外界,家屬應獲安排會見當事人。

家屬報案要求與警方如何調查為「兩件事」

部份家屬本月20日到香港警察總部報案,要求警方調查12名港人被扣內地案件,警方前日發聲明,引述廣東省公安廳指12人涉嫌干犯「偷越國(邊)境罪」被捕,指警方亦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案件。
協助案件的大律師鄒幸彤接受《蘋果》查詢時表示,12人至今杳無音訊,家屬無法接觸涉事12名港人,她強調家屬的報案要求與警方如何調查案件為「兩件事」,舉例指香港示威者被警方拘捕後,「都要見到人(接觸外界)」,警方不能單方面引述內地官方消息了事,「憑乜叫家屬就咁信你?唔見到人咪報案。」
鄒指出,警方上周六(26日)發出聲明時,指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稍後將向檢察院申請批准逮捕,但當時已超過公安機關拘捕疑犯後刑事拘留最長30天的限期,因為一般認知,內地規定的刑事拘留30加7天限期,是公安機關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檢察院最多有7天時間審批。
鄒亦強調,家屬有行動才能迫使香港警方提供多一點點資料,但始終未有提供詳盡資料,重申更重要是提供相關雷達圖像等。
她指,警方可向報案家屬作出其他提問,只是家屬有權不回答,但警方行事反映僅「乘機索料」,一如內地國安人員約訪提供協助的律師,查詢背後組織等,「反映到佢重視啲乜」,也反映香港警方與內地國安統一行動。
有份協助12名港人家屬的本土派人士鄒家成則指,中共對港人而言為邪惡政體,家屬及港人都對內地官方採取不信任態度,故會對警方提供所謂官方消息提出質疑,要求中港官方公開一切資料,真正展示內地陽光司法操作。他指,協助的團隊及家屬都不在乎警方如何調查案件及其說法,重申家屬報案即使不能取得即時效果,「可以攞到當中有關當局反應為日後行動作政治判斷」。
他亦指出,警方的回應反映今次案件香港警方完全沒有任何權利處理,僅收內地公安通知再展開調查,不能獨立行事,而警方反向家屬調查也是大清算的一部份,批評特區政府拒絕向家屬提供實際協助,將家屬逼向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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