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是於今年初接獲貪污舉報,指麗星郵輪有員工涉及貪污罪行,廉署調查懷疑鄧在過去8年期間,涉嫌合共收取100萬元賄款。其中1項控罪指,鄧在99年11月5日至04年12月31日期間,涉嫌收受一名運輸公司東主20萬元賄款。他又涉嫌在04年年中至06年底期間,向另一間運輸公司東主每月收受約1萬1千元賄款。
另外兩項控罪指,鄧在00年1月至04年12月期間,涉嫌收受另一間運輸公司東主20萬元至30萬元;並在05年底至07年7月9日期間,每月收受同一公司東主1萬5千元賄款。
控罪指,有關懷疑賄款是作為鄧判授定單予該等公司,提供運輸服務給麗星郵輪的工作人員及運送貨物的報酬。
麗星郵輪昨日回應稱,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暫不便作進一步透露,而涉案的部門主管現時已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