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一名羅姓的台灣旅客今日下午從香港搭機抵達桃園機場,因攜帶臘肉入境並沒有口頭或書面申報,通關時遭查獲,當局從嚴處理,將港澳地區視同中國大陸,羅姓旅客遭罰款5萬元。
另有一對緬甸夫妻替朋友攜帶貢丸、臘腸及魚漿製品等「家鄉味」搭機抵台,在提領行李時遭檢疫犬嗅出,防檢局人員開箱檢查後發現大批魚漿、肉類製品。夫妻兩人異口同聲地說是幫友人帶東西,並不清楚裏面有些甚麼,也不清楚肉類製品不能入境台灣的規定,經防檢局人員告知相關規定並填寫申報單,放棄違禁品後才能入境。
防檢局統計,截至今日下午4時,桃園機場查獲8宗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案例,其中3人被罰5萬元,所攜帶的均為中國大陸火腿腸及臘腸;4宗則被罰款3萬元(約7,500港元),2宗涉及中國大陸雞肉,另外2宗則為越南豬肉,另有自日本攜帶貓狗食品入境者,遭罰款1萬元(約2,5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