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搜捕】吳淦重囚8年謝陽免刑罰 顛覆罪判決大不同?
判刑維權顛覆罪吳淦外交部謝陽
備受海內外關注的內地「709大搜捕」系列案,兩名被捕者將於今日宣判,其中被控一項顛覆國家政權罪,網名「屠夫」的維權人士吳淦,今早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監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另外,維權律師謝陽,法院認定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免予刑事處罰,謝陽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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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公告指,吳淦因為對國家現行政治制度不滿,產生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其後長期散佈大量言論,攻擊國家政權和憲法確立的國家制度,實施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因此依法從嚴懲處。吳淦代表律師葛永喜引述吳淦在庭上表示,感謝黨國授予他這麼崇高的榮譽,會不忘初心,擼起袖子加油幹。
其代理律師葛永喜昨在社交媒體透露,指昨日中午在天津的看守所與吳淦見面一小時:「吳先生樂觀開朗,表示自己完全沒有壓力,對判決結果更多的是好奇。」並着律師代祝網民聖誕快樂。
至於謝陽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擾亂法庭秩序罪一案,今早則在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認為,謝陽以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為目的,在網絡上發表言論、炒作熱點案事件以及擾亂法庭秩序等方式,抹黑國家政權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其行為已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不過,法院同時認為,謝陽的行為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且他歸案後認罪、悔罪,根據謝陽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所具有的坦白認罪的法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而謝陽於羈押期間,今年1月曾透過律師披露湖南公安慘無人道酷刑,包括長時間剝奪睡眠、通宵被固定審訊椅上、遭掌摑叉頸毆打、被煙燻眼鼻、禁止飲食等。不過他今在法庭上指,並未遭受酷刑或嚴訊迫供,造成不良影響和誤導表示歉意,感謝司法機關從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