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顏福偉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指出,主審裁判官將兩宗非禮案的證供混合,互相支持定罪,兩案應該獨立分開審訊,又認為兩案一同審理,對顏構成嚴重偏見,要求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最後裁定,07年發生的非禮案中事主證供可信,認為有關證供不會受到另一宗非禮案影響,並認為於07年的非禮案中,證供顯示顏即使知道事主不同意下,仍持續觸摸事主下體,主審裁判官已依據證供作出恰當的結論。終院法官認為顏已得到公平審訊,故此拒絕其申請。
顏於08年中,就兩項非禮男的士司機罪名被定罪,判履行社會服務令180小時。其後於年底,顏就發生於03年11月的非禮案獲裁定上訴得直。至於發生於07年10月10日的非禮案則維持原判,該案指顏當日凌晨,顏與友人吃飯後,獨自乘的士返家時,其間兩度揑向34歲司機下體。
案件編號:FAMC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