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3歲的上訴人杜軍,被裁定10項內幕交易罪成。控方指07年2至4月,他在中信資源公佈收購內地油田資產前,私下買入中信資源股票,待收購消息正式出爐後,以高價沽出一半股票獲利3343萬元。不過,辯方當年曾向法庭指出,杜在事件中實際獲利只約200萬元。上訴庭昨認為,若從杜已遭凍結資產中扣減證監會的調查費、杜的訴訟開支及巨額罰款後,僅剩下640萬元。而證監已尋求法庭頒令,着杜向交易對手支付損害賠償逾2300萬元,在此情況下,杜或未能支付賠償,遂決定大幅削減罰款。有關證監要求杜支付損害賠償的申請,將待上訴案完結後處理。據悉,有關損害賠償將會支付予事件中的苦主。上訴庭重申,內幕交易屬不誠實罪行,杜身為享有高薪的高層人員,蓄意透過非法買賣圖利。但原審法官量刑時未有考慮杜是單獨行事,沒有假手於人犯案,判監7年令整體刑期顯得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