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模定童奴?】萌妹拍廣告扭計遭狠母腳踢 網民:斷財路打得更兇

蘋果日報 2019/04/11 00:01

童模浙江杭州家暴

(新增內容)每個童星背後,都有一個不一樣的星媽、星爸?!浙江杭州有一名樣子十分可愛女童,自小便替不同網店擔任童裝模特兒。有網友日前發現這位小模特兒,竟在拍攝廣告期間遭其母親用腳踢,意外揭發內地「童模」慘被父母當作搖錢樹,瘋狂接拍廣告的辛酸經歷。有律師稱事件或涉家庭暴力,並建議當局立法禁止幼童從事不當商業性質表演以及廣告拍攝工作。
涉事女童名叫妞妞,在內地網購平台頗有名氣,由於樣子相當可愛,很多童裝網店都找她做模特兒拍攝宣傳照,在微博上有不少妞妞的照片和短片。
前日,網上突然流傳一段妞妞遭母親用腳踢的短片。從畫面可見,當時妞妞正在拍攝廣告照,疑因扭計不聽話,遭其母親從後用腳踢。隨後一名在旁邊拿着相機的男子,替妞妞整理好衣服。事件隨即引起網友的強烈反應,紛紛聲討妞妞母親的行徑如同虐待。
事件曝光後,有不少網民指妞妞母親並非首次虐打女兒,稱上月在一攝影場地就曾目睹妞妞母親打女兒的場面。影片所見,一名女童靠牆邊站立,用手拭去臉上眼淚,而疑似其母親的女子,則手持衣架打女孩。
來自豆瓣的網友爆料指,「妞妞媽媽態度超級差、很沒耐心、對小孩特別兇、而且很沒素質。」該網友又表示,最近一個合作的小朋友從農曆正月十五到現在沒有一天休息,半夜還拉着工作人員說要拍照,「童模行業真的畸形,好怕曝光之後,她打女兒更狠了,畢竟在她看來斷了她的『財路』了。」
涉事的網店「兜兜家」事後指,事發當日拍攝氣氛很好,他們用講故事和糖果來哄妞妞。沒想其母親自行拍攝妞妞時,竟以這樣方法讓妞妞拍出好看的照片,店方也很心痛,因而決定與妞妞媽媽解除合作關係。
另一間曾僱用妞妞做童模的童裝品牌店老闆則表示,妞妞的接拍廣告量相當很大。他說:「我們之前私下也跟她媽媽說過,接的單子太多了,可能小孩子有點累,有時候有脾氣也是正常的。有時候她(妞妞母親)自己累了,說話也不聽,聲音也大。這個問題跟她說過,現在也已經晚了。」
據悉,妞妞母親前日在微博就今次事件公開道歉,強調「絕無虐童之意」,又謂妞妞是她的至親,「絕對受到最好的關護與痛愛!」
杭州市婦聯法律援助律師王楠表示,事件可能涉嫌家庭暴力。「如果(踢妞妞的)是她媽媽的話,那我們認為她是一個涉嫌家庭暴力,可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等等……是不是童工的問題,要看它這個性質,你是不是不讓她過正常兒童應該有的生活,影響了她的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等等。」
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魯冰亦認為,商家和家長不能為了利益而過度消費孩子,更不能把兒童當作賺錢的工具,以防過早侵蝕孩子的天真稚嫩。不過,內地法律目前對於兒童出演商業廣告的行為,並沒有明文禁止。魯冰建議,當局應立法禁止幼齡兒童從事不當商業性質表演、廣告拍攝等行為。
對於聘用童模是否違法,淘寶客服人員表示,如果商家與童模監護人合作,你情我願,這是不違規的,平台無法干涉。而京東客服人員則指,平台不會清楚雙方是否有金錢來往。
資料顯示,內地並沒有專門的兒童保護法例,僅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對虐待兒童有關處罰的規定,也只是勸戒、制止、行政處罰。而《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父母虐待孩子的處罰也只是5日以下拘留或警告。而《刑法》中的虐待罪是自訴案件,對兒童來說,主動起訴父母幾乎不可能。中國雖有撤銷監護權的法律規定,但語焉不詳,幾無實施之可能,直至2015年1月才第一次明確有權力撤銷監護權的部門和個人。
《新京報》/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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