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團團長馬逢國表示,昨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信春鷹會面時,已向對方反映香港商界的意見和憂慮。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曾稱,港商現時透過CEPA,已享有《外商投資法》實施後的同等保障,相信國務院頒佈實施細則時,會列明港商同受《外商投資法》保障。
《外商投資法》在去年12月23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今年1月30日再在常委會二審,火速交付明天開幕的全國人大會議期間審議並付諸通過,整個立法過程不到三個月。內地「第一財經」報道,代表普遍認為有需要適當說明,《草案》中所指的「外商」是否包括港澳台投資者。大陸海協會會長、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張志軍認為,首先要明確這是涉外的而不是涉內的法,港澳台投資者從大原則應界定為「特殊內資」,解決港澳台人士的顧慮可以考慮在通過《外商投資法》後由國務院通過行政法規作說明,給港澳台企業定心丸。
官方統計,2017年內地實際投入外資金額排名前十的國家和地區,香港和台灣分別第一和第三。《外商投資法》通過後,原有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將被廢止,並設五年的過渡期,而之前法律對港澳台資一直以「外資」待遇處理。
■記者陳嘯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