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網路廿三條將引入傳播罪,內容包括所有由電子途徑傳播的侵權行為,改變以往版權法下必須有實體複製品方可入罪的法則。未來當網民的二次創作達到「刑事侵權」程度,政府可以利用不誠實使用電腦罪代替版權持有人起訴網民。由於文化藝術界的反對,政府嘗試於法例中加入「公平處理」以求魚目混珠、達致通過議案的目的。
政府最近還向立法會建議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但拒絕就違法監察增設刑事制裁條文。此外,政府正考慮加入網站黑名單機制。在現行缺乏監察力的不民主政治體制底下,市民理應對任何為政府增權的法律條文感到擔憂和恐懼。
政府除了利用明刀明槍的法律條文收緊《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言論自由外,暗地裏也不斷向言論領袖施壓。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透露,從十一月起職員會不可以電郵通知教職員有關投票等活動,校方這一規定明顯是要透過打壓職員會與教職員的正常溝通渠道,阻撓教職員在十一月二十九日的特別會議投票及表達己見。
一直以院校自主為核心價值的大專院校,今時今日竟已淪落到如斯地步。不難想像,網絡廿三條通過後的香港只會變得人心惶惶。面對即將通過的網絡廿三條及已經被攻擊到遍體鱗傷的大專院校,殘年急景,不禁嘆道:「今日大專,明日香港。」
黃浩華
前線科技人員議政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