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放生郭偉强 陳志全考慮覆核 大律師黃宇逸:法庭不易介入
律政司郭偉强陳志全鄭若驊
民主派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今年5月8日在內會發生衝突,其間陳志全遭工聯會郭偉强拖行。資料圖片
人民力量「慢必」陳志全今年5月遭工聯會郭偉强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拖行,事後私人檢控郭普通襲擊罪,律政介入案件,聲稱證據不足以定罪,甚至連表證也不成立,對郭偉强不提證供起訴予以放生。大律師黃宇逸指,如提告一方不滿律政司決定,可提出司法覆核,包括覆核律政司介入案件、撤控的決定,但法庭不輕易介入律政司的決定。
大律師黃宇逸今早(11日)在港台節目中指,私人檢控是憲法權利,以制衡律政司任意和不合理的檢控決定。他指,私人檢控非常困難,因為要由提告一方負責搜集證據,但律政司司長介入案件、接管案件是《裁判官條例》所容許,裁判官無權拒絕律政司的決定。黃指,如提告一方不滿律政司的決定,可提出司法覆核,包括覆核律政司介入案件、撤控的決定,是否符合律政司的《檢控守則》,首要條件是法庭要先批出覆核許可。他坦言,法庭並不輕易介入律政司的決定,又指律政司司長在過程中,擁有很大權力。
黃指,今次律政司以證據不足以達致合理定罪機會,但如果法庭認為,這明顯是錯誤,法庭便有機會介入。
民主派與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今年5月8日在內會發生衝突,其間陳志全遭工聯會郭偉强拖行,事後私人檢控郭普通襲擊罪。在預審階段,惟律政司介入及終止法律程序,對郭偉强不提證供起訴,聲稱考慮所有證據及案發時動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等罪行元素後,認為證據不足以定罪,甚至連表證也不成立。陳志全批評律政司「政治不檢控」郭偉强;郭獲放生甩難後狂言「深信天地係要有正氣」。陳志全及後表示考慮就律政司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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