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涉冒警強姦女網友 事主承認曾留言謂「多啲人告佢入罪嘅機會高啲」

蘋果日報 2019/06/05 18:09

強姦非禮肛交梅錦添

年輕男廚工透過IG和交友App結織三名女網友,其間涉自稱「油尖旺反黑」等字眼,令三女誤以為他是警察,並趁約她們外出飲酒後強行肛交或強姦。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單親媽媽事主P同意辯方所指,她在討論區講述自身經歷的貼文中,主要指控被告偷錢;惟她今解釋,其實當時亦想帶出遭被告強姦一事,只是貼文並無提及這一點。
案發時31歲的女事主P,事後於討論區Beauty Exchange上貼文講述經歷,及後她聽信另一事主Q的意見,認為貼文有漏洞,將之刪除。P今解釋,所謂漏洞只有兩句,其中一句提到「我心軟就帶咗佢返屋企」,P稱她其實想說「畀」而非「帶」;另一句則是「結果畀佢搞埋」,P謂正確寫法應是「畀佢強姦埋」。
至於她曾whatsapp另一事主R寫道:「多啲人告佢,佢入罪嘅機會都高啲」,P今解釋指因為認為「好多女仔都畀佢呃咗,所以係應該告佢嘅」。她重申,刪文用意絕非意圖毀滅與案件有關的證據。P又承認,貼文後有回覆留言,並有人曾將被告相片貼出,但她已忘記回覆內容。
事主與女兒生父在348的士高認識
P在控方覆問中又指,她曾向被告提及,與女兒的生父在已結業的348的士高認識,當年她18歲,但否認說過與女兒的生父是一夜情。P亦被問到遭強姦後為何仍相信被告聲稱會負責之說,她今指:「而家諗起都唔知點解會相信佢,可能係既然同佢發生咗關係,我希望佢講嘅嘢係真啦!」
辯方今早盤問P時指,事發當晚P曾替被告口交,兩人性交時亦換轉不同體位,被告最後在P的陰道外射精。P一概否認。P作供完畢,聆訊明續。
被告梅錦添(26歲)被控強姦、企圖強姦、非禮及未經同意下進行肛交共四罪受審。
【案件編號:HCCC334/18】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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