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藝遇襲】專家籲街頭賣藝要學習控制EQ情緒 律師提醒小心被當行乞

蘋果日報 2018/12/04 10:40

街頭表演雜耍魔術師

14歲男童深夜在街頭表演,香港小童群益會服務總監陳永健認為,事件中的男童熱愛雜耍、醉心雜耍,「佢搵到自己方向、興趣,畀心機去做,係值得欣賞嘅。」陳指出,雖然男童有收取觀眾的打賞,但也未必為此賣藝。「除非佢屋企經濟好有問題,否則這個(打賞)似乎對他來說,是一個肯定,係別人喜歡自己表演的一個肯定」。
陳指本港治安良好,一般情況下,男童在街頭表演也無不妥,只是要注意時間,畢竟尚在求學,不夠時間休息,將影響翌日課堂。而事件中,他因為少觀眾而不悅發脾氣,「EQ要學習下,要知道有時係有挫敗」;同時,他也要知道,街頭賣藝有可能抵觸法例。
大律師陸偉雄稱街頭賣藝本身並不犯法,但有可能觸犯其他法例例如行乞、阻街或噪音。陸偉雄解釋,男童要是受僱表演,聘用者當然犯法,但要是男童只是因自己的意志而街頭賣藝,並沒主動要求他人提供濟助或向觀眾要錢,則不涉及行乞。但若警方接獲阻街或噪音投訴,男童有可能被勸喻離開。
陸偉雄又指由於事件中難以證明賣藝的男童與任何人有僱傭關係,因此應不涉及童工問題。另陸指出男童相信是自發地走到街頭表演,故難以指責其父母疏忽照顧兒童,亦不足以構成檢控基礎。
有接觸過男童的區議員稱,男童熱愛表演,不時在區議會中的活動表演「比較好動,喜歡表現自己」,但議員還是第一次聽到他在街頭表演,擔心他不知江湖情況,不識處理情緒或應變。據區議員了解,男童有家庭問題,議員辦事處有為其家庭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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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熱愛雜耍,不時公開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