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浸大的楊在律師陪同下先行離開法院,吳女與其大狀及親友留在法院會議室。個多小時後她在律師帶領下返回法庭,表示欲重新答辯,獲裁判官接納,她隨後認罪。
案情指理大學生宿舍的保安在本年4月1日凌晨4時12分,目睹楊在佛光街巴士站脫去吳的褲子,然後二人就地性交約三分鐘。保安呼喝二人但未獲理會於是報警。
吳隨後為楊口交約一分鐘,其後二人緊緊相擁。兩名男警到場發現兩被告已穿回衣服但滿身酒氣。兩被告完全不察覺警察站在身旁,直至警員輕拍楊的膊頭才如夢初醒。
同日早上11時,楊到警署自首並承認犯案,吳則於同月8日自首,她在警誡下承認網上的短片拍攝到她與楊性交。辯方求情指吳由內地來港,剛於大學完成一年級課程,她擔心案件會影響學業已感後悔。案件押後至下月8日判刑,以等候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楊將於8月13日受審,二人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KCCC1425/15
■記者樊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