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的旺角騷亂,兩男一女被指向警方掟玻璃樽及竹枝,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最終判監3年,是旺角騷亂中判刑最重一案。3名被告先後在獄中遞交上訴通知書,就定罪和刑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理據包括原審法官考慮證據時出錯。
3名被告依次為港大女生許嘉琪(23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前學生麥子晞(19歲)及西廚薛達榮(33歲)。
據悉,3名被告的家人已經先後前往探監,代表律師亦會前往監獄了解他們的近況和索取上訴指示,而被告有意申請法援,會在獲批法援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律政司昨回覆查詢,指於本月22日、23日及昨日,先後收到第一至第三被告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