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百香果女童」 被告改判死刑 受害人母親痛哭:等兩年多了

蘋果日報 2020/12/28 16:06

百香果女童廣西欽州死刑死緩改判

被內地網民稱為「百香果女童」、廣西欽州10歲女童小燕(化名)2018年遭同村男子楊光毅先姦後殺案二審時法院指有自首、協助破案等情節,從死刑改成死緩,引發全國民眾譁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審查。廣西高院再審後,撤銷原來二審判決,改判楊光毅死刑。女童母親聞判後情緒失控,蹲在地上大哭,稱這個判決「等了兩年多了,把人都拖垮了」。
廣西高院今日宣判時指出,楊光毅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對社會影響極大,罪行極其嚴重。雖然二審時認同楊光毅有自首情節,但結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高院認為不能從輕處罰,所以改判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小燕母親陳禮言與多名親屬到法院旁聽,法院宣判後,陳禮言在親屬的攙扶下離開。她無法控制情緒,與在門口的記者說了幾句話後,就蹲在地上大哭。她說,法院改判楊光毅死刑「符合她的預期」,不過,判決也換不回自己的女兒。她表示,等所有手續都完成後,就會按家鄉習俗安葬女兒。
代理案件的律師稱,法院只是宣判刑事部份,對於家屬提出的民事索償,法院稱仍未查到楊光毅名下財產,執行難度較大。至法院宣判時,楊光毅家屬都未向小燕的家屬表示過歉意。
案件發生在2018年10月4日,在家附近摘百香果販賣幫補家計的小燕,回家途中遭當時29歲的楊光毅強姦並殺害,他更搶走小燕身上的32元人民幣(下同,約35港元),再將她棄屍山邊。
楊光毅兩日後在父親規勸下自首,案件去年7月一審判他死刑,但楊光毅不服上訴。今年3月,廣西高院二審,認為楊光毅自首、供出犯案事實等,對案件偵破起作用,撤銷一審的死刑,改判死緩,而且維持一審時只需退回32元給家屬。
二審宣判後,不但小燕家屬不滿,內地民眾也極大反應,批評判決無理、法院縱容姦淫幼女、法律失去懲惡揚善作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其後決定介入,今年5月要求廣西法院調卷審查。
澎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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