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無綫有32個同類案底可被罰吊銷牌照

蘋果日報 2018/05/17 17:30

無綫通訊局植入式廣告食炸雞麥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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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不滿於2015年台慶節目中安排藝人食炸雞被罰款15萬,司法覆核通訊局決定一案今續審。代表通訊事務管理局的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下午陳詞指,通訊局關注的事項並非節目是否搞笑或有喜劇效果,更不是因為食雞,而是節目中長時間展示產品商標會誤導觀眾,並指無綫有32個同類違規案底,罰則可以是吊銷牌照,
無綫在《萬千星輝頒獎典禮》的食炸雞安排被批評是植入式廣告,違反守則,通訊局向無綫罰款15萬元。陳指出,通訊局認為觀眾有權看電視,不應因為植入式廣告而迫他們熄電視。對於無綫一方說若觀眾不想看,可以選擇熄電視。陳反問:「為何要消費者這樣做?他們有權看電視,為何要他們看有很多廣告的節目呢?」
法官區慶祥問《電視廣告守則》容許在節目中賣廣告,那如何才算配合節目編輯需要而去賣廣告?陳解釋要視乎商標展示了多久、整體效果,例如啤酒也會在節目中出現,但商標未必清楚見到,區官笑言:「那我會怪責那部非高清的電視。」陳指食雞環節中,KFC的商標卻很清楚,相比食薄餅環節,Pizza Hut商標是較遠和不清楚,效果不同。
無綫認為15萬元的罰款過重,陳解釋無綫有32個同類違規案底,罰可以是吊銷牌照,但通訊局沒有這樣懲罰無綫,所謂吊銷牌照亦不實際。陳亦指,通訊局是接投訴後才審視有關節目,而非播放前審查。
除食雞和薄餅片段外,庭上另播放《東張西望》宣傳收費電視myTV SUPER流動程式的片段,片中主持訪問藝人有關程式的好處,亦請來「芷珊姐姐」黎芷珊示範如何下載。陳指myTV SUPER不是免費電視下的產品,故按守則,節目是在賣廣告。
庭上播片阿姐讚薄餅又靚又好食
無綫一方今早陳詞指,台慶短劇中藝員都有食薄餅賣廣告,但沒被指違規,批評通訊局標準不一。庭上播放相關節目片段時庭內充滿笑聲。無綫一方大狀引述片中飾演法官的汪明荃所說,稱薄餅又靚又好食,法官笑着回應:「(事實是否如此)要視乎上訴庭的決定。」
庭上先播放引致罰款的食炸雞片段,片中司儀鄭裕玲表示「請大家食好嘢」,然後一盒盒的炸雞被捧出,藝人主動取雞件,片中一名男藝員表現猴擒,男司儀在旁說:「你睇佢哋幾肚餓」。片段播放期間,律師和法官都在笑,笑聲此起彼落,法官在片段播畢後,向代表無綫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說:「我正在笑你的陳詞啊。」
第二段播放的是沒有被指違規的食薄餅片段,台慶短劇中的藝員說:「有個Pizza話送畀Lisa(汪明荃英文名)」,而飾演法官的汪說:「咁大咁靚嘅pizza,好香喎,我好冧喎。」
麥高義陳詞稱,食炸雞環節是要展示盛裝藝人食油膩小食,富有創意,在節目編輯安排上是有理據這樣做,部份觀眾或會覺得內容搞笑富娛樂性,但通訊局卻不容許觀眾看。麥並指相關違規最高罰款100萬元,無綫被罰款15萬元是不合比例,警告才是適當懲罰。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