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漁農自然護理署即日起,加強本港鴨場的生物保安措施,規定鴨場必須設置防鳥設施,及只容許鴨子在有固定上蓋的鴨舍內飼養,該署並要求運送活家禽的運輸商須為車輛安裝防雀網。業內人士批評,硬性規定把鴨子困在有上蓋的鴨舍而不准在魚塘飼養,是不切實際。
早前有養鴨戶批評,港府未有計劃為鴨隻注射疫苗,亦沒有向鴨農發出指引,擔心鴨子若與候鳥接觸,會引發禽流感,要求漁護署為鴨子注射預防禽流感疫苗。但漁護署昨宣布,把鴨場生物保安措施的規定,即日起加入鴨場牌照內。
新規定包括鴨子必須在有固定實質上蓋和防鳥措施的鴨舍內飼養,鴨舍上要設有防雀網,並要適當處理鴨糞及若有鴨隻出現異常死亡情況,必須二十四小時內向該署報告,現時本港只餘三個鴨場,分別飼養少於三百隻、四十隻及十三隻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