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被告為郭建邦(30)、鄭禮騫(31歲)、李威廉(36歲)、陳柏衡(24歲)和李家豪(24歲),共面對兩項行賄、兩項受賄及3項串謀詐騙罪,其中鄭禮騫被控4罪。郭建邦指因仍在申法援,要求案件押後8周。李威廉則透過律師表達認罪意願,並放棄擔保,但希望將早前交出的2萬元保釋金收回交其妻,法官指他可寫授權書由妻處理。至於另外3人則稱需時徵詢法律意見。
控罪指鄭及陳涉各向飛馬球員黃威提供1萬元賄款;李家豪及案發時是預備組教練的李威廉,各涉收取鄭提供的2萬元賄款。
3場被指串謀操控賽果的賽事分別是飛馬於去年2月24日對戰元朗、3月23日對標準流浪、及4月13日對標準流浪。各被告涉於不同賽事中,串同劉松偉或其他不明人士詐騙飛馬及香港足總。
案件編號:DCCC599/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