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郊代表選舉擬引入確認書 馮驊:與其他選舉看齊
馮驊
選管會主席馮驊(左)表示建議的指引加入確認書安排,確保參選人簽署提名表時,要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
選舉管理委員會就明年初舉行的鄉郊代表選舉,其選舉活動建議指引進行1個月的公眾諮詢。選管會主席馮驊簡介時稱,建議的指引加入確認書安排,確保參選人簽署提名表時,要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國香港特區,並明白是包括《基本法》第1、12及159條。
對於鄉郊選舉都引入確認書安排,馮驊解釋,這是與其他選舉如特首選舉、立法會選舉、區議會選舉看齊。被問到若參選人反對丁屋,有否可能會被取消資格,馮稱,參選資格由選舉主任負責,選管會就此「係無職能亦都無角色」。
另外,鄉郊代表選舉中,鄉村選舉投票時間是中午12至晚上7時,墟鎮選舉則是早上9時至晚上8時。馮驊解釋,2014年修例把鄉郊選舉納入選管會管理範圍的諮詢,離島居民有強烈意見指,因水路交通不便,所以希望有較長的投票時間。至於其他選舉的投票時間,馮重申港府早前進行過諮詢,但因沒有強烈共識,政府不建議更改,故選管會亦未有改變投票時間的想法。
今次的建議指引亦觸及選民投票時須出示身份證正本,與及列明選民資格問題。馮表示,就選民資格方面,現有選民須為在有關鄉村、墟鎮住滿3年,並會繼續在有關村、鎮居住,否則即使其名字顯示在選民登記冊上,「投咗票都係屬違法嘅」。至於選民搬遷後都在同一鄉村的話,選民資格不受影響,不過亦應適時向民政署更改並提供住址證明,而由某一鄉村搬到另一鄉村,則需重新住滿3年才符合選民資格。
選舉管理委員會就明年初舉行的鄉郊代表選舉,其選舉活動建議指引進行1個月的公眾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