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5日,趙顯娥在大韓航空一班由紐約前往首爾的航班上,因空姐直接遞上一包果仁而非按規定用碟子盛載,將總艙務長朴昌鎮痛斥一番後,下令正滑行至跑道的客機折返,將朴氏趕下機。案件2月初審時,趙顯娥因非法變更客機航道危害航空安全,判監一年。
這論點昨天被高院推翻,法官指「航道」並無確切法律定義,客機在停機坪的移動相對自由,很難將趙顯娥的行徑視為「變更航道」,鑑於事件對客機安全影響「不太大……被告亦無意圖危害客機安全運作」,加上趙氏有對年幼雙胞胎、沒有案底、「事件已令她餘生蒙上污點」,決定減刑。
判決觸發南韓人怒火,「試問凡夫俗子能獲判緩刑嗎?這就是民眾不信司法制度的原因」。趙顯娥尚要應付民事索償,事件中奉上果仁的空姐已在美國入稟,控告她襲擊、恐嚇、說粗言穢語及逼作偽證。
法新社/路透社/韓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