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陳婦已欠交4日租金約2千多元,她報稱教會的慈善基金一直協助她交租,前日神父給她2千元交租,她在晚上7時許返回酒店交租,惟職員表示接獲上司指示,指陳婦養有兩隻鸚鵡,違反入住規例,要求陳婦即時搬走。
陳婦傷感地表示,「我舊年7月搬入皇后酒店就有雀仔,街知巷聞,夾硬屈我家帶雀仔,佢哋講大話,一搬入嚟就有」。陳婦又指酒店職員着她不用交付4日欠租,但要即時搬走,陳遂將所有行李及放有鸚鵡的鳥籠帶到酒店大堂,並與酒店職員理論三小時不果。至昨凌晨1時許,姓鄭(29歲)酒店職員報警求助,警員到場了解事件,稍後酒店職員同意鸚鵡暫放在酒店大堂,而鄭婦則可返回房間。她正尋求政府部門協助,希望人雀俱有棲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