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保護動物團體促修例有人為傷害即告虐畜
蘋果日報 2014/01/03 06:00
虐畜
麥志豪
麥志豪促修例打擊虐畜案。
曾拯救被斬腳的流浪貓「麗麗」、「18區動物保護專員」召集人麥志豪表示,本港現時要證明虐畜者動機,才能控告其虐畜,立案有一定難度,促請港府修例,日後一旦能證明動物受人為傷害,即可控告虐畜罪名。
麥志豪稱,昨日法庭重判順天邨虐貓案兩名男被告入獄16個月,判刑比以往重,判辭亦顯示有需要嚴厲處罰虐畜者。他促請警方短期內成立動物警察,並加強執法打擊虐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