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囚5年】台陸委會:盡最大努力為他爭取早日回台
陸委會台灣人權顛覆國家政權共諜李明哲張小月
台灣人權工作者、前民進黨黨工李明哲,遭大陸控告顛覆國家政權罪,李終被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刑5年。台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2018年度預算報告對事件作出回應,她說李明哲只是在對岸表達自由思想,沒有犯任何罪,呼籲對岸應該立刻釋放李明哲,會盡最大的力量,爭取李明哲早日回台。
張小月說:「李明哲是依自由民主與對岸人士交換意見,這是自由思想的表達,沒有犯任何罪」,她呼籲大陸應該立刻釋放李明哲。張續指:「對於現在這樣的狀況,很遺憾也不應該,陸委會會盡最大的力量,爭取希望李明哲早日回台,過程中也會設法幫助讓家屬能夠探視李明哲。」
近日有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正《刑法》外患罪,將共諜加重處分,媒體問此時修法是否會激怒對岸?張小月回應,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現行的法律確實有不足,處置太輕,為了補強不足,確實需要有些修正,「這是法律問題,與政治及意識形態沒有關係」。
另外,針對綠委蘇巧慧日前提案,將陸委會改名為中國事務委員會,張小月會前受訪時表示,尊重立委提案,但說:「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關係人民條例》,我們這邊叫做台灣地區,對岸叫做大陸地區,如果改名,並不符合《兩岸關係人民條例》的規定,還是維持原來的名稱是比較恰當、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