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美國出手! 兩黨議員合力推動《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
魯比奧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香港政策法逃犯條例反送中Jim McGovern
麥高文(左)和魯比奧正式向參眾兩院提交法案,提高衡量香港自治程度的標準。
(北美通訊)香港「反送中」示威引發警民衝突後,美國國會兩黨合共13位議員,周四正式向參眾兩院分別提交《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要求美國政府重新審視香港自治程度,評估現行對香港的經貿待遇,並設立懲罰機制,可凍結侵害香港人權自由者的在美資產,並拒絕其入境。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內容主要有五項,包含:
1. 要求美國國務卿發出年度證書,檢視香港自治程度是否符合1992年簽訂《香港政策法》的條件。
2. 要求美國商務部長發佈年度報告,評估香港政府是否落實與美通商的出口法規,及是否確實執行美國對伊朗與朝鮮的經濟制裁。
3. 要求美國總統查明侵害香港人權自由者的身份,包含綁架香港書商與記者的主謀、以及協助囚禁或引渡的共犯。總統應下令凍結涉案人士在美資產,並拒絕涉案人士入境美國。
4. 要求美國總統推出政策,決定是否修改美國與香港之間的引渡條例、及提高旅遊警示,以保護美國公民和企業免於《逃犯條例》影響。
5. 明確聲明曾因參與非暴力的民主活動而被逮捕、拘留的港人若申請美國簽證,美國不應拒絕。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最早由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麥高文(Jim McGovern),與聯合主席魯比奥(Marco Rubio)在2014年佔中運動後提出。今次提議還入了包括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里施(Jim Risch)在內,共13名來自民主共和兩黨的國會議員聯名重提,顯示美國國會在反對香港修改《逃犯條例》、侵害香港自由等立場上已有共識。
共和黨參議員魯比奥表示,逾百萬港人上街抗議修訂引渡條例,美國必須發出強烈訊息,支持以和平方式倡議自由者、及反抗北京過度干預香港的抵禦者。外交委員會主席、共和黨參議員里施支持撤回或無限延期修改引渡惡法,同屬外交委員會的民主黨參議員梅嫩德斯(Robert Menendez)重申,美國必須善用外交手段,支持香港自治與民主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