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被告吳振光(66歲),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於2002年3月10日,在油麻地文苑街文苑樓地下的林立地產公司,使用一張姓名為黃遠清的假身份證。被告暫毋須答辯。
控方反對讓被告保釋時指,警方於2003年12月突擊搜查文英街一個單位,拘捕被稱為「新賊王」的季炳雄,在屋內搜出大批軍火,包括手槍、800發子彈及手榴彈等。
警方發現該批軍火是季炳雄與同黨由另一單位搬到上址,而涉案兩個單位均是被告以假身份證租用,他之後離開香港。
律師表示,被告可提供胞弟的住址及現金3,000元保釋,並定時往警署報到。裁判官則指,被告離港10年後才被捕,故拒絕其保釋申請,將他還柙候訊。
案件編號:KCCC176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