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昨報道校委會於事發後通過修改保密守則,指明主席梁智鴻為校委唯一發言人。守則原本規定其他校委「需要」將議程等文件內容保密,現改為「絕對需要」保密。有校委其後藉《學苑》報道指控馮敬恩洩密,校委會正待馮書面回應。
據本報了解,上述消息屬實,然而校委會並無明確機制或程序,調查或處理懷疑洩密的委員,校委會也無權力把任何校委「驅逐」出會。本月底校委會將沿用上月底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研究大樓的會議場地開會討論副校任命,而非發生衝擊事件的鈕魯詩樓。
馮敬恩昨以校委會會議內容保密為由,拒向本報確認是否被查。對於學生會會否再次號召學生於校委會會議場外聚集,他表示擬於場外舉行集會,但細節有待商討。
■記者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