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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不覺間「煮熟」 籲港人挺身護法
法界轟23條凍水煮青蛙

蘋果日報 2002/12/10 08:00


大律師公會提出的反建議書,厚達五十多頁,提出修改項目達三十多項。梁家傑在記者會上開宗明義地說,大律師公會絕不接納政府根據諮詢文件作出立法建議,對政府拒絕用白紙草案諮詢,感到十分「心痛」,一向溫文的他言詞激動地說:「二十三條立法比其他法例更加敏感、更受關注、更影響每個香港人受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保障……政府仍然急於做藍紙草案,令人極之費解。」

完全超越立法範疇
大律師公會的建議差不多對整份文件作全面修改,對煽動叛亂、顛覆、分裂國家、洩露國家機密等罪行的定義,作大幅度收窄(見表)。梁家傑特別指出,諮詢文件中有關竊取國家機密、煽動性刊物等條文,最不能接受,因為立法建議完全超越了二十三條立法範疇:「官員放風畀你,都唔知係咪有授權,係董先生授權畀你?定係梁愛詩?定係葉劉淑儀?」
他批評政府對反對聲音置若罔聞:「我希望政府真係打開隻耳仔,聽一聽社會各界對二十三條立法意見。」
他警告若政府一意孤行,大律師公會也無能為力,但一定會對香港法治、憲制造成不能承受的衝擊:「假如法庭推翻二十三條部份條文,特區政府又拎去人大釋法,香港未必可以承受。」他以「凍水煮青蛙」形容情況刻不容緩:「不知不覺畀呢個法治制度不斷蠶食嘅話,終有一天香港被煮熟咗我哋都唔覺,到時已經太遲,我希望真係愛香港、以香港安身立命所有人士,都應該關心我哋大環境,當見到呢個環境受任何衝擊同蠶食,都能夠挺身為維護法治努力。」

律師會刊明確質疑
律師會在會刊《香港律師》中,也首次對二十三條立法提出多項明確質疑,擔心一旦政治氣候有變,港府或會誤用香港法律以期達到政治目的。
該會關注諮詢文件對「發動戰爭」的定議;又認為所謂隱匿叛國罪已過時,應該廢除,不舉報罪案的公民不應被拘捕;判國罪的定義不應包括「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出恐嚇或威脅」;單是管有煽動刊物不應構成罪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