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考評局條例監考DSE期間影印試題 曾璧山中學女教師簽保守行為
DSE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曾璧山中學蔡雅欣
馬鞍山曾璧山中學女教師於今年,在校內監考DSE英文科聆聽及綜合能力考試期間,擅自影印聆聽部份的錄音謄本並發給同事,及後校方揭發並通知考評局。涉案女教師警誡下承認影印副本乃為幫助學生溫習,發給同事則是為了學術討論,她最終被票控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今在沙田裁判法院獲准以2,000元自簽保守行為12個月了事。
被告蔡雅欣(41歲)遭票控一項「違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執行責任或履行職能時所獲悉的任何事宜傳達予他人」罪。
案情透露,被告2001年起在曾璧山中學任教,她於今年4月6日在校內特別室監考DSE英文科聆聽及綜合能力考試。當日早上約11時,聆聽素材已播放完畢,惟考試仍在進行,其間被告將聆聽素材的謄本帶到學校教員室影印,並將副本放在四名同事的枱面,又透過WhatsApp告知同事,被告亦留一份副本給自己。事後被告回到特別室繼續監考。
及至下午約1時,助理校長發現其中兩名教師的桌上都有涉案副本,遂立即取走,並向校長報告。兩天後,校長與被告等五名教師會面,被告承認基於教學用途而影印及分發謄本,惟從沒對外公開文件。校方將事件通報考評局,及後警方接手調查。
被告個多月後接受警誡會面,再次承認曾影印及分發謄本,聲稱那是她首次看見有關謄本,對此感好奇,又謂她有學生將於來年應考DSE,涉案謄本的副本會有助他們溫習。至於為何發副本給同事,被告解釋是為了作學術討論。
被告亦承認曾簽署保密聲明,惟她於今年9月19日被捕後,在警誡下卻強調自己不曾看過保密聲明的內容。案情又透露,被告自2015年起曾八度擔任考評局監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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