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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報告】水務署高估用量計少水費成本

蘋果日報 2015/04/22 06:00

審計署節約審計報告水務署水費

目前住宅用戶在每四個月的首12立方米淡水是免費供應,是參考公共屋邨的平均住戶人數後訂出,不過審計署留意到,根據房屋署的資料,公共屋邨的平均住戶人數已由1981年的4.6人減至2013年2.8人。審計署認為鑑於平均住戶人數減少,用戶每四個月可獲免費供應的淡水量應減少24%為9.1立方米,並建議加水費鼓勵節約用水。

審計署指出,在現時的四級水費制度下,住宅用戶第二級用水收費為每立方米4.16元。但政府當初決定是收費應與淨生產成本相若,現時每單位淨生產成本為10.76元。第四級食水收費為每立方米9.05,政府決定第四級收費率應較總生產成本高40%,每單位的總生產成本為14.53元,所以水費應為每立方米20.34元。

此外,水務署建議耗資93億元興建海水化淡廠,理據之一是預測在2020年之後,用水短缺的風險將會增加,在惡劣境況下,本港每年所欠缺的淡水量達致3,900萬立方米,而嚴重乾旱時,廣東省東江流域都會受影響,要增加東江水輸港量至應每年8.2億立方米以上有困難。但審計署留意到,由於預測人口年增長率和住宅及工商業用水需求均已下調,所以預測用水需求較低。水務署其後將缺水量預測由3,900萬立方米減至3,300萬立方米。另外,根據《供水協議》,廣東省同意每年分配最終多達11億立方米淡水予香港。

水務署2009年耗資1.04億元於421幢政府建築物及學校推行加裝節水裝置試驗計劃,審計署發現在421幢政府建築物及學校中,有119(28%)幢政府建築物及學校的淡水用量在加裝節水裝置後有所增加,增幅為0.4%至超過100%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