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局成立之初,誓言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但迄今只聽過雷聲、未見過雨點;對於官員爭相包養情婦,甚至發展「情婦經濟」,防腐局也未有對策,難怪民間揶揄:貪官的情婦是防腐局的卧底。
防腐局在網站上公佈的工作動態中,最突出的消息是禁止官員公款出國旅遊。有關規定是由中紀委、外交部、中組部、財政部、防腐局等10個部委聯合制訂,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就設在防腐局。
如此眾多的黨政部門聯手干預官員出國問題,實在罕見。有熟悉內地涉外事務的官員向筆者表示,規定頒佈後,地方政府也不能不做做樣子,比如,以前規定出訪一國不超過8天、兩國不超10天、三國不超12天,是不包括出發和回國路程的,現在改為將出境和回程計算在內,少了兩三天,但是,官員出國考察、招商、聯絡華人華僑,都是公幹,不是旅遊,豈是中央能禁的?
看來,防腐局連官員一雙急於出國的腳也管不住,遑論要管住官員的荷包、情婦?對官員的財產、私生活的監管,沒有制度性的突破,到頭來只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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