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李宏原是合川氮肥廠職工,1990年9月他與劉、唐兩名同事吃火鍋、喝酒時發生爭執,飯後他把姓劉的同事帶到涪江邊毆打,並拿匕首將劉刺傷後,將他丟到江中,然後逃亡。李逃離合川後,一直東躲西藏,最後跑到雲南當建築工人,為免暴露行蹤,他一直沒有與父母、家人聯絡。李稱「跑的時候我不敢回家與父母告別,19年來我連媽媽的聲音都沒聽過,我每天都在想念父母,太想回家了!」今年3月,他在報紙上看見一名逃犯向母親長跪不起的照片時,又勾起對母親的思念,因此決定自首。
自首前,李宏特別穿上新衣服,他「不想父母看到狼狽的樣子」,於是在本月1日晚到雲南紅河州公安局自首,前日上午公安押他回到住所,與母親見面。
《重慶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