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曾撐港逆權運動以蜘蛛俠作榜樣 諷刺時弊變大馬「通緝犯」
黃明志大馬金曲獎
37歲大馬歌手黃明志憑專輯大碟《亞洲通話》,入圍第31屆台灣金曲獎最佳國語男歌手及年度歌曲獎,頒獎禮將於本周六(10月3日)舉行。黃明志出道13年,今趟是他第3度角逐歌王,早前他接受台灣《蘋果新聞網》訪問時直言︰「不是開玩笑的」。對於日常透過創作諷刺社會時弊,因而招惹麻煩,他借用《蜘蛛俠》電影系列中的名句「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自勉。
黃明志早在7月就去到台灣,14天檢疫過後,等待出席下月初的頒獎典禮,原本今次父母同行,但因為想到回大馬要隔離,因此作罷。談到他不吐不快的性格,透過音樂作諷刺,因而經常得罪人招惹麻煩,進出警局變成家常便飯,他形容自己是大馬的「通緝犯」。2018年起他因為有官司在身,所以每次出入境,都要先到機場警局報到,他笑說︰「就算你不去,警察還是會抓你,我就先『自首』。」去年他在家鄉舉辦跨年演唱會,被主辦單位以「合作無法達成共識」取消,他集資買回演出,被告誹謗並要求賠償約1,850萬元,情況令他有點擔心,黃明志直言︰「畢竟對方有背景,我家很普通,這官司一打可能會是好幾年。」
除了音樂創作,他去年還拍了兩部電影,其中一部電影《BABI》探討種族歧視及校園霸凌,由真人真事改編,入圍泰國國際電影節及ARFF環球國際電影節(柏林)影展,但在大馬不能上映,就連早前放在YouTube的預告片,亦接到警告電話,要他關閉大馬地區觀看權限。黃明志話這些議題在大馬相當敏感,「我只是放預告片,就有朋友被威脅,拜託別人打電話來求我。」他表示有人可能覺得大馬有種種限制感到詫異,但事實很多地方都這樣,反而台灣是奇葩,他說︰「有人曾問過我,對台灣創作的最大感想,是言論自由以及出版自由,這對創作人是最重要的,亞洲目前只有台灣這麼自由,其他都是假自由,所有的創作在這裏,才是真正可以創作的地方。」
黃明志的作品向來言之有物且敢言,今年4月推出的新歌《我們的海闊天空》更表露無遺。歌曲不單向香港樂隊班霸Beyond致敬,MV中更撐香港逆權運動,MV開首播出香港的夜景,打出字幕「這是我們的最後一片海闊天空」,畫面有戴口罩的手足、催淚煙、奔跑逃走的人們,配上歌詞:「他說他離開,是因為敵不過也戳不破」、「抵不過這浪潮」,觸動當時抗爭中香港人的感情。在YouTube上載短短18小時,已有逾17萬點擊,網民留言讚他︰「沒有選擇走去舔共」。
黃明志因為諷刺時弊,成為大馬「通緝犯」。(台灣《蘋果新聞網》)
黃明志向Beyond致敬同時撐逆權運動。(資料圖片)
黃明志的《我們的海闊天空》MV中,有大量口罩人的圖片。(MV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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