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續指,父親因不慎洩露他用了許多錢申請關氏及其子女來港,揭發他涉重婚,為了息事寧人,表示有意將股份分給妻子及兒孫,但又強調不會將過億元的現金及股票交給妻兒,最終只將百分之六的股權分給母親及兩名兒子。
黃天賜表示,九六年父母關係時冷時熱,他為保障自己生意,遂購入三個工業單位,自行設廠生產黃道益活絡油,父親當時患白內障,不願投入資金拓展內地市場,他才在父親知情下以小規模產油,只銷往內地,父親九九年,叫三名胞姊回港取代他出任董事,他不滿父親用錢離間他們,無視他在公司奮鬥十四年的成果,才將自行設計的入油機拆走。
案件編號:HCA7984/00,1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