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被告彭景(28歲)及黎松(23歲),昨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們持雙程證,均報稱任汽車技術員。控方指兩人另涉兩宗車輛盜竊,共被控3項車輛內盜竊罪,暫毋須答辯。
控方指兩人在警誡下承認犯案,首被告負責「睇水」,次被告則負責爆破車窗玻璃及盜取財物,警方在次被告身上搜出一件兩端綁有橡筋的皮帶製成的工具,他承認用此將鋼珠射爆汽車玻璃窗後偷竊。
案件押後至下月26日轉往九龍城法院再訊,其間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撿取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兩人出入境及八達通紀錄、基因及指模等科學鑑證。兩人申請保釋但被拒,還柙候訊。
其中一項罪名指他們本月25日在尖沙嘴科學館地下的一輛車牌「AM9」的車內,偷竊一個屬於馬紹祥的Fossil公事包和信用卡,以及屬於香港政府的一部平板電腦、職員證件及文件等,總共價值4,000元。
另兩罪則指他們同日分別在灣仔及深水埗的兩架停泊車輛內,偷竊黑色腰包、LV手袋及現金等,總值2.9萬元。
案件編號:WKCC2153/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