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牆有耳:MTR變國際笑柄 - 李八方

蘋果日報 2007/06/12 00:00


俾議員同輿論狂轟後,地鐵終於從善如流,將喺地鐵講粗口可以被判坐監嘅法例修改,只係罰款了事,香港市民成功保障言論自由空間。呢條咁騎呢嘅法例,唔單止令全城譁然,甚至成為國際笑柄,有啲外國駐港領事睇新聞知道「亞洲國際都會」竟然有啲咁嘅「惡法」,都不禁失笑。
日前立法會主席范太宴請各國駐港領事同議員食飯,飲紅酒期間大家天南地北無所不吹,有議員提到近排傾緊條騎呢法例,就係搭地鐵爆粗可能要坐監,駐港領事都係見過世面者,知道好多國際大都會都冇咁騎呢嘅法例。香港自稱國際化,言論自由空間竟然唔包括地底,人人當奇聞咁聽。
據講有個非洲國家外交官話,非洲一啲國家對涉及種族及宗教歧視嘅言論有好嚴格限制,但爆粗要坐監就罕有聽聞,言下之意,暗示香港仲落後過非洲。八方搵過資料,明文規定話搭地鐵講粗口可能要罰坐監,可能係香港獨有;新加坡地鐵只係禁止乘客滋擾其他乘客或令其他乘客感到厭惡,國內《鐵路法》第65條規定,乘客不得喺列車內尋釁滋事、侮辱婦女,否則屬刑事罪,兩個地方都冇指明爆粗犯法,不過字眼都幾含糊,有辣有唔辣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