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八達通違規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其後又揭發有銀行將客戶資料轉移予第三者促銷,有關機構都從善如流,惟獨今次就「客戶忠誠計劃」進行調查時,屈臣氏集團一直拖延,令調查進度遲了一年,昨更斷然否認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明剃私隱專員眼眉。
私隱專員蔣任宏昨在記者會直言:「其實如佢哋肯作出補救和答覆,一年前已可召開記者會,可惜屈臣氏同百佳至今仍未達標準!」他指出,調查計劃另外兩間公司萬寧和華潤萬家於去年7月已作出相應改善,調查報告亦一早完成。
私隱專員公署在八達通日日賞客戶資料被出售事件後,於2010年下半年就「客戶忠誠計劃」調查四間連銷零售店的優惠卡安排。其間屈臣氏曾提出一份修訂的申請表,聲稱是參考專員就八達通報告作出修訂,於11年4月生效。
修訂後的表格仍沒有為資料收集的做法或問題條款作出任何更改,只是將字體大小放大,英文版由0.5毫米乘0.5毫米,放大至1毫米乘1毫米;中文版由1毫米乘1毫米放大至2毫米乘2毫米。對此,蔣任宏指出:「問題唔單止係字體的大細」。他質疑,既然聲稱參考報告,為何看不到報告對收集資料的做法和授權公司使用條文方面的要求。
調查期間屈臣氏又辯駁稱,部份證件號碼不應被視為個人身份標識符,就算部份號碼都算身份證資料,因為申請表有簽名是訂立合約,故可收集。但專員指出,部份號碼加上姓名和聯絡資料,便可確定當事人的身份。而計劃合約確立的權責「輕微」、「短暫」,有效期只有兩年,最盡也只是購物滿20萬元,獲4萬獎賞積分,兌換價值800元現金券,不足以構成合理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