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署一警長早前涉盜走60名疑犯共107萬保釋金後,續保事主廖伯投訴被警員誤導簽口供紙(確認書)放棄追究保釋金權利,警方因此備受批評。大律師梁思豪今日向本報表示,廖伯今日到警署續保時,警方已全數退還2萬元保釋金,並讓廖伯以一百元續保,引述廖伯對此安排表示「驚喜」。梁思豪亦認為警方今次「補鑊」算快,他對此尚算滿意,認為警方「算係有交代」。
自稱是商人的廖伯,是早前「警察監守自盜偷走107萬保釋金」案件的其中一名受害人,曾付2萬元保釋金的他,上月25日晚上到警署續保時,警員要他簽三張文件,他起初誤以為只是普通的續保書,遂沒細看下便簽名。豈料後來獲還發還文件後,他才發現他已簽署的三張文件中除了擔保書外,原來尚包括一張口供紙,大意是指廖伯已決定放棄追究2萬元被盜保釋金的權利。
警方在事件被揭發後,曾回應指在參考以往同類案件的處理後,正陸續通知保釋金失竊受影響人士有關情況,承認警方與部分人士在溝通上有所誤會,已即時檢討有關程序及作出改善措施,包括修訂書面意向確認的表達方式,及指派特定人員向受影響人士詳細解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