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房不知退休警已被停長糧 入稟追討4年多發的68萬元

蘋果日報 2018/01/05 13:16

庫務署署長潘敬全長糧

退休高級偵緝警員在「咬長糧」前教唆證人作假口供,退休後於2009年被裁定罪成,警務處處長於2013年決定即時停止向退休警發放長糧,惟庫務署署長直至去年5月始得悉有關安排,以至多年來仍向退休警發放共逾68萬元退休金,署長及後向退休警追討不果,遂入稟區院循法律途徑向退休警追討。
原告庫務署署長由律政司代表入稟,指於2007年12月中退休的被告潘敬全,退休前犯下貪污及教唆證人作假口供等罪行,2009年3月被裁定8項罪名成立,判囚4年。特首於2011年8月核實被告的行為對香港造成嚴重損害,或可能令人對公職服務大失信心,警務處處長於翌年3月通知潘取消向他發放「每月退休金」的決定。潘及後提出反對不果,警務處處長於2013年2月通知潘,決定同月開始停止向他發放每月退休金。
然而庫務署署長並未接獲有關通知,潘亦在2013年至2016年間繼續向庫務署提交聲明,保證自己有資格領取每月退休金,以致署長於2013年2月至2017年4月間向他發放了共逾68萬元退休金。署長認為潘沒有理由及不應該收取有關款項,故向他討回該筆退休金。
據資料顯示,被告在收取疑犯賄款後,私下替對方擺平三宗調查案件,其間虛構證人供詞、向廉署報假案及教唆證人作假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