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透露,被告曾因涉及不誠實的案件,接受警司警誡;此外,仍有四張港鐵違例罰款傳票,仍未繳付。案件將於本月19日轉往屯門裁判法院再訊,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律政司指示,並按辯方要求,提取兩份精神科專家報告。其間被告繼續還柙。
根據案情,被告因腹痛向男友訴苦未獲理會,最終在屯門家中誕下男嬰。被告自行用剪刀剪斷臍帶接生,並將男嬰放入手提袋,趕赴元朗找經手男友。最終被告及男嬰雙雙遭送往醫院,惟男嬰證實死亡。
被告事後向警方供稱,男嬰出生時仍有生命迹象,懂呼吸,但男嬰數分鐘後已「唔郁唔喊」,覺得男嬰已死,才將他放入手提袋。
案件編號:KCCC143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