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為桂林街與福華街交界路口,前晚約9時半,48歲的李家潤駕駛七人車沿桂林街行駛,之後擬右轉入福榮街時,疑未有留意一名坐着輪椅的69歲姓胡男子正過馬路,意外將對方撞倒,途人見狀叫停車輛及報警。
警方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救護員為傷者檢查,胡經包紮後以傷勢輕微為由,拒絕送院。警員同時在現場替李進行酒精呼氣測試,證實酒精含量輕微超標,以涉嫌酒後駕駛將他拘捕帶署調查。現場所見,李駕駛的七人車貼有立法會大樓停車證。
立法會秘書處證實一名高級助理法律顧問涉及該宗交通意外,指由於警方正調查事件,秘書處不作任何評論。按目前法例,司機被檢控酒後駕駛罪成,最高可判監3年及罰款2.5萬元,亦會被罰停牌至少半年。
■記者司徒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