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一 :梁小姐稱,早前與家人往李鄭屋邨食店伯爵軒吃自助火鍋晚餐,同行者尚有一名三歲多小孩。職員曾表示,四歲至十二歲之孩童才當小童收費,但因她未能提供證明文件,故須為小孩付費,她不滿當時職員態度欠佳。
直覺判斷小童歲數
伯爵軒經理周先生表示,該公司不會向四歲或以下小童收取費用,且更會提供食具予他們。該公司亦曾收過類似投訴,但因難以要求食客出示出生證明文件,故職員只能單憑直覺判斷小童歲數,其間便容易引起誤會或爭執。該公司會訓示員工,日後若再遇類似情況時要妥善處理。
投訴二 :讀者張小姐早前與友人往葵涌廣場幸福樓吃自助火鍋晚餐,廣告稱每位收費九十八元任食,但結帳時始發現該店有芥醬和酸菜等額外收費。她稱,當日同枱有七人,卻只有兩碟小食,收取七人價錢實不公。
幸福樓經理陳先生表示,該公司於廣告上已清楚寫明會另收茶芥,亦一直採用以九十八元作招徠的宣傳手法。該公司雖按人頭收取茶芥費,但因很少客人食用,故不會安排每人一份,但若食客額外要求,職員亦會提供。